可以更改姓名
我国公民的人格尊严是不受侵犯的;人格尊严其中一项就包含着公民的姓名权。我国公民是有权利申请修改姓名的。但是我国对于改名也是有一定的法律规定的。
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十八条规定,
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民法通则》第99条规定
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公民变更姓名。
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民变更姓名
首先要说明的是,任何年龄段的人都可以更改名字,但前提是必须具备充分的理由,否则户籍管理部门不会批准。毕竟,如果每个人因为觉得自己的名字不好听或迷信而不满意就去更改,那户籍部门就没时间做其他工作了,您说对吧?再说,大家对改名字的具体流程又不太了解,他们为什么不去推脱呢?这跟我们又没有直接关系,您认为呢?改名字的最佳理由是“重名”。接下来我来教您具体的改名步骤:
1:撰写更名申请书(内容包括:XXX户籍部门,我叫XXX,性别,?,?年?月?日出生,现年?周岁,由于周围邻居中有两人重名,给我在工作和生活中带来了许多不便,因此申请更名为XXX,望批准! 年月日)
2:学校、单位或街道出具证明(只需证明您的身份即可,无需证明重名的事情)
3:前往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填写相关表格,由工作人员盖章并经管片民警签字,最后由所长签字
4: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申请进行审批
5:公证 (超过16岁就需要公证,不过有时候他们也会不按规矩办事,建议先不要公证,以防万一他们不需要,这样可以省下200元)
6:到户籍部门打印新的户口簿并申请新的身份证
7:所需材料:户口簿,2张一寸照片,新户口簿工本费(大约是19元,我记不清了,除此之外就没有其他费用了)
祝您心情愉快!!!
成年人可以到当地派出所更改名字;
《民法通则》第99条明确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法更改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指出,公民变更姓名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18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当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时,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因此,如果申请修改姓名被拒绝或限制使用的文字,从法律角度来看,这都属于侵犯了公民的姓名权,公民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合法的姓名权。对于16岁以上公民更改姓名“从严掌握”的规定,仅是公安机关内部的规定,并无具体的操作标准,且与《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存在冲突,不应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公民因公安机关的行政不作为而提起诉讼,而公安机关无法提供公民更改姓名违反法律规定的证据,则公安机关可能会面临败诉的风险。
您好,
法律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成年人当然可以更改名字。但是,更改姓名并非小事,不宜频繁改动,并且应当有充足的理由。方法:携带您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前往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提交书面申请,理由充分的话,派出所会予以办理。记住,一定要有充分的理由。(例如,重名,谐音影响自己的生活和学习等,重名是比较有力的理由。)提醒:名字难听不是充分理由,更名后并不会影响您的驾驶证和房产证(上面的名字是您的曾用名),更名的同时还需要更换新的身份证。如果想更改诸如驾驶证和房产证之类的证件,可以凭户口簿和新的身份证到发证机关办理更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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