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经》的构建,除了采用“原始要终”的整体方法之外,还运用了“分两尚中”(即“分而为二”、“尚于中行”)的对立统一方法。“分而为二”原本是《周易》揲蓍之法的第一步,即将用于占卜的四十九根蓍草随机分为两部分,《易传》的作者进一步利用“分而为二”的方式解释宇宙万物的形成过程:“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太极分为两仪,两仪象征天地、阴阳等对立的矛盾状态;两仪再次分为四象,四象代表春夏秋冬四季,而春夏秋冬又表现为两组对立的矛盾状态,四象继续分为八卦,八卦象征八种基本物质,它们构成了两两相对的四组矛盾形态,即天地、雷风、水火、山泽。八卦再两两组合,就形成了《周易》的六十四卦体系。这六十四卦又代表了三十二对矛盾,象征着宇宙间充满矛盾冲突。“分而为二”是《周易》通过对立冲突的观点阐述事物矛盾状态的具体手段。然而,事物的矛盾总是表现为对立的统一,辩证的观点作为事物矛盾在主观上的反映,必须既看到对立面,又要看到统一性。《周易》在论述对立的同时,也非常注重统一,强调“中行无咎”、“尚于中行”。“中行”一词在《周易》中出现了五次,都是提醒人们行事要符合中庸之道;能够符合中庸之道就能保持中和,从而避免灾祸。《易经》的宗旨就是教导人们如何做到“无咎”,正如《系辞》所说:“柔之为道,不利远者,其要无咎,其用柔中也”。“惧以终始,其要无咎,此之谓《易》之道也”。“始终”处于两极位置,事物的矛盾对立在此发展到顶点,事物的本质也将在此发生变化,因此非常危险,只有遵循中庸之道才是安全之路。这里,《周易》因为过度强调中庸无咎、和谐统一,已经走向折中主义。不难发现,《周易》提到的“分而为二”、“尚于中行”与《论语》所说的“叩其两端”、“过犹不及”,《中庸》所说的“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都表达了同样的意思,即既要把握两端,又要崇尚中庸,它们体现了传统儒家思想的“中和”特色。
《文心》继承了《周易》“分而为二”、“尚于中行”的思想方法,以此来“弥纶群言”,倡导折衷。我们知道,刘勰论文力主“折衷”,他反对“复似善骂,多失折衷”(《奏启》)的极端做法,认为“折之中和,应保无咎”(《章句》),《序志》篇还特别申明《文心》是本着“擘肌分理,唯务折衷”的方法来写作的。“折衷”的前提是“执两”,只有对事物的两端进行具体的分析研究,“兼解以俱通”(《定势》),才能做到不偏不倚、求中持平,实现“以裁厥中”(《附会》)的目的。《文心》在分析具体的文学问题时,正是采用了分两折衷的方法:一方面对艺术问题分而为二,兼能倶通,提出了一系列的对立范畴,如质与文、才与学、奇与正、古与今等;另一方面在分两兼解的同时,又强调“能执厥中”(《封禅》),力求把对立的双方统一起来,构成一个和谐的统一体。这种兼解折衷的方法,就是刘勰的艺术辩证法。

(一)质与文
质与文的含义,广而言之,近似于今天所说的文学作品的思想性与艺术性、内容与形式两个方面。刘勰对这两方面采取了同时兼顾、折衷统一的辩证方法。
文虽新而有质,色虽糅而有本。(《诠赋》)
文质相称,固巨儒之情也。(《才略》)
夫水性虚而沦漪结,木体实而花萼振:文附质也。虎豹无文,则鞟同犬羊;犀兕有皮,而色资丹漆:质待文也。(《情采》)
任何文学作品都是质与文、情与采两方面的统一,所谓“文质相称”、“情采自凝”,失去一方就不成其为艺术作品了。刘勰运用兼解折衷的方法,抓住质与文的两端来“折之中和”,他主张“文不灭质”,“贵乎返本”,反对“采滥忽真”,“繁采寡情”(《情采》),认为艺术要文,但文中要有质;作品要采,然采中要寓情。情采结合,文质相附的中和标准,才是刘勰的审美理想。根据这种审美理想,他对文坛上重理轻文的玄言诗和重文轻理的宫闱诗都提出了尖锐的批评。
(二)才与学
才与学是有关主体创作才能形成的一对范畴。对这个问题,刘勰同样采取了两面权衡、折衷求和的方法,即既重视创作主体的先天禀赋,又强调后天学习的重要性。
八体屡迁,功以学成;才力居中,肇自血气。
才有天资,学慎始习(《体性》)。
文章由学,能在天资;才自内发,学由外成。(《事类》)
刘勰承认创作主体的先天才性各有不同,认为“人之禀才,迟速异分”(《神思》),“才有庸俊,气有刚柔”(《体性》)。可贵的是他没有对这些先天差异横加褒贬而流于天才决定论,而是强调“难易虽殊,并资博练”,要求人们“积学以储宝,酌理以富才”,通过努力学习来提高表达技巧,锻炼艺术才能。这就把先天的才气与后天的学习统一起来,在《文心》创作论中,既阐述了才与学的不同特点,又坚持了才与学并重的艺术辩证观。
(三)奇与正
奇与正主要指新奇独特和庄重典雅两种艺术风格。刘勰从儒家正统观点出发,认为“雅与奇反”(《体性》),赞扬典雅庄重的艺术风格,把它视为正体;且对新奇的艺术风格则有所不满,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刘勰并非本来就对新奇的风格存有偏见,他对新奇的风格颇有微词实属事出有因。《序志》说:“去圣久远,文体解散;辞人爱奇,言贵浮诡,饰羽尚画,文绣搫蜕;离本弥甚,将遂讹滥。”面对当时文坛上弥漫着的离本逐奇、穿凿取新的文风,刘勰甚为担忧,他本着“正末归本”,救时之弊的雄心,“搦笔和墨,乃始论文”。基于这样的原因,刘勰提出了辩证的奇正观:主张“执正以驭奇”,反对“逐奇而失正”(《定势》),即新奇要以雅正为基础,不能离本逐末,求奇舍正。掌握了这个尺度,那么奇与正就可以并行不悖、相映成趣,故曰:“奇正虽反,必兼解以俱通;刚柔虽殊,必随时而适用。”
(四)古与今
古与今这对范畴涉及文学发展中的继承与革新问题。刘勰对这个问题的态度是:
酌古御今,治繁总要。(《奏启》)
釆故实于前代,观通变于当今(《议对》)
不意古而不晦于深,文今而不坠于浅。(《封禅》)
文学要发展就离不开创新,而创新又必须以继承为基础,会通古人的创作,适应今天的变化,在古今中讲因革,于通变中求发展,这就叫“望今制奇,参古定法”(《通变》)。至于怎样“望今制奇,参古定法”,《风骨》作了回答:“熔铸经典之范,翔集子史之术,洞晓情变,曲昭文体,然后能孚甲新意,雕画奇辞。”刘勰认为,只有广泛地学习、借鉴古代的文化典籍,熟悉、掌握文情的变化规律和文体的写作要求,才能“孚甲新意,雕画奇辞”,创造出适应时代要求的艺术作品。
一言以蔽之,刘勰受《周易》“分两尚中”的思想方法的影响,在《文心》中对艺术作品的内容与形式,创作主体的才性与学识,文辞风格的典雅与新奇以及文学发展的继承与革新等一系列重要问题,进行了两两对举,兼解折衷的辩证论述,使《文心》全书充满了艺术辩证法的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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