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简述皮亚杰的道德发展阶段理论
(一)儿童道德发展的阶段性特点
0~2岁,这个时期在认知发展上属于感知运动时期。就道德发展而言,则属于道德情感萌生阶段。
2~6、7岁,这个时期在认知发展上属于前运算时期,是儿童道德发展的最初阶段,可称作道德的“他律”阶段。“他律”是指儿童的道德判断守他自身以外的价值标准所制约和支配。
6、7~11、12岁,这个时期属于具体运算阶段,在道德发展上,则是属于“自律”阶段。
11、12~14、15岁,这个时期属于形式运算阶段,在道德的发展上,则属于“公道”阶段。
(二)皮亚杰道德教育理论主要特点
1.肯定了儿童认知发展是其道德发展的必要条件。在皮亚杰看来,无论是儿童道德判断、道德情感,还是对道德规则的学习和理解都要受到认知水平的制约。

2.丰富和发展了儿童道德发展的阶段理论,并确定了教育的适当作用。他指出:儿童的道德发展阶段是一个不可跳跃的和不可逆的连续过程,把这一过程概括为“自爱——他律——自律——公道”等阶段,并对各阶段道德发展作了详细论证。
将皮亚杰有关理论引申到道德教育上,具有多方面的指导意义。第一,儿童道德认识的提高是一个渐进的发展过程,作为教育者应很好地理解儿童,努力使德育内容适合儿童的认识水平,不能超越发展阶段对儿童提出不切实际的要求;第二,发展智力是提高儿童道德认识的必要条件;第三,发展自我评价能力是提高道德认识的一个重要方面。
皮亚杰的道德发展理论除可以给人们以极大的启示外,也存在着某些不足:(1)偏重从认知发展的角度研究儿童的道德发展,但忽视道德行为,特别是良好的习惯行为在德育中的意义。(2)护士了不断变化或不同背景下的社会道德标准对形成儿童道德判断的影响。
2、皮亚杰的道德发展观对教学有什么启示
皮亚杰的理论和教育是密切相关的,他不但对现代西方教育产生了相当大的影响,而且对于我们当今的教育教学都具有很大的借鉴意义.
(一 )教学应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性
皮亚杰的“图式”理论或其建构主义,从本质上阐释了学生的知识形成过程及其思维发展过程.作为主体的学生,在与外部环境(或者说是教育环境)不断地相互作用过程中,增进了知识和思维的发展.在这种相互作用中,学生构成了矛盾的主要方面,是活动的主体.“图式”理论充分体现了教育教学中学生是主体的思想.今天,我们要进行素质教育,就是要通过教育教学的优化、科学化来对学生施加影响,全面开发每个学生的潜能.必须强调重视学生的主体性、发展性.
(二)教学应强调活动的重要性
皮亚杰关于“活动”的理论对我们当前教育,特别是教学方式方法的改革、优化具有重大指导意义.皮亚杰认为,活动是联结主客体的桥梁和中介,认识的形成主要是一种活动的内化作用.也就是说只有儿童自己具体地和自发地参与各种活动,才能形成他们自己的认知.只是观察别人的活动,包括教师的活动在内,并不能形成新的认识结构
3、皮亚杰关于儿童道德发展的理论是什么
皮亚杰认为道德发展经过了前道德阶段、他律道德阶段、自律道德阶段。
皮亚杰将儿童的道德发展划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自我中心阶段”或前道德阶段(2-5岁),
该阶段儿童缺乏按规则、规范行为的自觉性,在亲子关系、同伴关系、价值判断等方面均表现出自我中心倾向;
第二阶段为“权威阶段”或他律道德阶段(6-7、8岁),
该阶段儿童表现出对外在权威绝对尊重和顺从,把权威确定的规则看作是绝对的、不可更改的,在评价自己和他人的行为时完全以权威的态度为依据;
第三阶段为“可逆性阶段”或初步自律道德阶段(8-10岁),
该阶段儿童的思维具有了守恒性和可逆性,他们已经不把规则看成是一成不变的东西,逐渐从他律转入自律;
第四阶段为“公正阶段”或自律道德阶段(10-12岁),
该阶段的儿童继可逆性之后,公正观念或正义感得到发展,儿童的道德观念倾向于主持公正、平等。
4、探讨皮亚杰的认知发展阶段理论的教育价值
(一)儿童道德发展的阶段性特征
0~2岁,此阶段属于感知运动时期,在认知发展中尚属初始阶段。在道德发展方面,则处于道德情感的萌芽阶段。
2~6、7岁,此阶段属于前运算时期,是儿童道德发展的初期阶段,可称为道德的“他律”阶段。“他律”指儿童的道德判断受外部价值标准的影响和约束。
6、7~11、12岁,此阶段为具体运算阶段,在道德发展上,则进入“自律”阶段。
11、12~14、15岁,此阶段为形式运算阶段,在道德发展上,则属于“公道”阶段。
(二)皮亚杰道德教育理论的核心特点
1. 确认了儿童认知发展是其道德发展的必要前提。在皮亚杰看来,无论是儿童的道德判断、道德情感,还是对道德规则的理解与学习,都受到认知水平的限制。
2. 丰富并深化了儿童道德发展的阶段理论,并明确了教育的恰当作用。他指出:儿童的道德发展阶段是一个不可跨越且不可逆转的连续过程,将其归纳为“自爱——他律——自律——公道”等阶段,并对各阶段的道德发展进行了详尽阐述。
将皮亚杰的相关理论应用于道德教育领域,具有多方面的指导意义。首先,儿童道德认知的提升是一个逐步发展的过程,作为教育者应当深刻理解儿童,力求使德育内容契合儿童的认知水平,避免提出超出发展阶段的目标;其次,培养智力是提高儿童道德认知的重要条件;再次,发展自我评价能力是提升道德认知的关键环节。
皮亚杰的道德发展理论不仅给人以极大启发,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1)侧重于从认知发展的视角研究儿童道德发展,却忽略了道德行为,尤其是良好习惯行为在德育中的重要性;(2)未能充分考虑不断变化或不同背景下的社会道德标准对儿童道德判断形成的影响。
·皮亚杰对认知历程及其发展的观察与分析远远超出了他对教学应用的说明。佛拉威尔基于皮亚杰的认知发展理论提出了以下三点应用:
(一)心理及教育测量专家能够依据皮亚杰的研究成果设计新型的智力测试工具。传统的智力发展及其测量更注重“量”的差异,而忽视了“质”的不同。皮亚杰的研究表明,个人经历四个不同的认知时期,展现出四种不同的思维方式与能力。这意味着儿童不仅仅是“小成人”,年长儿童与年幼儿童之间的思维方式也存在差异。如果按照成人的逻辑来编排试题,并以成人的答案来评分,这实际上违背了儿童的思维规律。
(二)课程专家应根据皮亚杰的发现规划各级学校的课程体系。鉴于个体经历四个不同的认知阶段,课程的设计与安排应与各阶段的认知和智力特点相匹配。唯有如此,课程内容或结构才能被学生按照自身的认知方式进行组织与转化,成为学生个人的认知体系。换句话说,学生只能吸收他们能够理解的课程与教材;否则,要么无法掌握,要么浪费时间和精力。由此可见,因“期”施教的重要性。
(三)教师可根据皮亚杰的理论调整学校教学与学生智能发展之间的关系。尽管普通人经历四个认知阶段,但由于个人环境与天赋的差异,其认知结构或图式各不相同。教师应评估学生的认知发展水平,以便选择合适的方法进行教学。
(四)皮亚杰的认知发展理论给予教师与家长的最大启示是(1)智慧是个体与环境互动的结果,因此,学习环境越贫乏或活动(感官、动作或抽象思考)越少,个体的心理能力就越可能停滞不前;(2)认知活动经历四个不同的阶段,每个阶段都有其特定的智能表现,教学者应根据儿童所处的发展阶段,营造最适宜的环境并开展最充分的教学活动。同时,根据皮亚杰的支持者欧肯的观点,处于具体运算期的儿童如果接受了过多的形式运算训练,可能会导致“心智灼伤”,从而对该儿童日后任何形式运算活动产生恐惧。
皮亚杰的发展理论得到了若干实践的认可。但也有部分人通过实验对其理论本身及其在教育中的应用提出了异议。例如,皮亚杰原本将十五岁定为儿童完成形式运算的年龄,而一些教育研究者的研究结果显示,许多高中生甚至大学生仍难以很好地进行形式思维。因此,皮亚杰的发展理论还需接受更广泛的实践检验。总体来看,皮亚杰的发生认识论对认识的起源、认识发展的基本过程、儿童的认识发展阶段进行了详细的剖析,在理论上较为全面且辩证。他对行为主义的外因论、格式塔心理学的先天论和预定论均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批判。他的最大贡献在于强调了儿童发展的年龄特征,认为“儿童的智慧和道德结构不同于成人”。他还用大量实验数据证明了这一点。因此,他倡导“学习从属于发展”的观点,主张教育应符合受教育者的认知发展水平,教学内容的安排需考虑学生认知发展的年龄特征。这为我们学校的教学工作提供了有效的理论指导。然而,在看到优点的同时,我们也应认识到该理论的局限性。有人认为,发生认识论过度生物学化,“实质上忽视了社会因素在儿童智慧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因为它忽视了社会过程与认知过程之间的因果关系,认为儿童的认知发展遵循其自身的规律,只需让儿童自行探索,自然而然地发展。”这实际上低估了教育和教师的作用。
文章《皮亚杰认知发展口诀》内容系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对观点赞同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