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包拯有两任妻子:
一是原配李氏,早年去世。历史上对李氏并无过多记载,关于她的信息不多。
二是继室董氏。对于董氏,留存的碑文上有记载:熙宁元年(公元1068年)夏四月十有一日,故枢密副使、赠礼部尚书、孝肃包公之妃、永康郡夫人董氏,以疾终。享年六十有八。也就是说,董氏活了六十八岁,并得到皇家封赏“永康郡夫人”。
扩展资料:
包拯以其政绩和品行为人爱戴,因而包拯去世的噩耗传出时,朝野震惊,全城尽悼,“京师吏民,莫不感伤;叹息之声,闻于衢路”。现藏开封博物馆的北宋《开封府题名记》碑,上刻一百八十三位开封知府的姓名和上任年月,而包拯的名字却已磨去,据说这是因为人们在观赏碑记时,由于敬仰包拯而经常用手抚摸指点其名,天长日久,竟将碑字磨去。
包拯在社会享有盛誉,因而人们广泛传诵他的事迹,并加以理想化和艺术化,衍生出许多轶闻传说。南宋时有以包拯为主题的故事和戏曲,元杂剧中更有大量的包公戏如《陈州粜米》。包拯是以龙图阁直学士(后世讹为大学士)职名任权知开封府,包拯世称包龙图。有小说《三侠五义》(评书界叫《龙图公案》)流行,遂成为一个家喻户晓的传奇人物。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包拯
包拯有两任妻子:
1、李氏,包拯原配,早卒。
2、董氏,包拯继室,后封永康郡夫人。
另有记载,包拯还有一个小妾媵孙氏。媵在古代有侍妾及陪嫁丫鬟的意思,总之就是男主人的女人。
公元1058年,孙氏为包拯生下一个儿子,包拯替他取名包綖,后改名为包绶。孙氏原先是跟在包拯身边的,怀孕之后,包拯便将他遣送回家,由长媳崔氏代为照料。
扩展资料:
包拯有“两儿两女”。
长子“包繶”,娶崔氏为妻,官至太常寺太祝、通判潭州,但先于包拯去世。
幼子“包绶”,出生在媵妾家中,后被崔氏迎回,官至朝奉郎、通判潭州,是包拯的继承者。
另有两个女儿,一嫁陕州硖石县主簿王向;一嫁国子监主簿文效。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包拯
历史上包拯有过两位妻子:
一位是原配李氏,早年离世。历史对李氏的记载较少,关于她的情况知之甚少。
另一位是继室董氏。据碑文记载:熙宁元年(公元1068年)夏四月十一日,已故枢密副使、追赠礼部尚书、孝肃包公的王妃、永康郡夫人董氏因病去世,享年六十八岁。这表明董氏活到了六十八岁,并获皇家赐封“永康郡夫人”。
此外,还有记录显示包拯还有一位侍妾媵孙氏。在古代,“媵”有侍妾或陪嫁丫鬟之意,总之是男性主人的女性伴侣。公元1058年,孙氏为包拯诞下一子,包拯为其取名包綖,后来改名为包绶。孙氏原本随侍包拯左右,怀孕后,包拯便将其送回娘家,由长媳崔氏代为照顾。
包拯,北宋时期的一位名臣,祖籍安徽合肥。他廉洁公正、刚正不阿,不攀附权贵,铁面无私,且善于明察秋毫,敢于为百姓伸张正义,因此被称为“包青天”和“包公”。京城流传着“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的说法。后世尊崇他为神明,认为他是奎星转世,因其民间流传的黑脸形象,也被称作“包青天”。
正妻:董氏.
侍妾:孙氏
包拯的家庭成员:
包拯长子(董氏所生)名为包繶,娶崔氏为妻,曾任潭州通判,不幸早逝。崔氏守节至终,未再婚嫁。包拯曾驱逐过自己的侍妾,该侍妾在父母家中产下一子,崔氏暗中安抚侍妾的母亲,嘱咐她悉心抚养孩子。包繶去世后,崔氏将侍妾的儿子接回家中,取名为包綖。
次子(孙氏所生)包绶,包拯去世时包绶仅五岁,由崔氏抚养成人。
包拯另有两位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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