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嫁被视为人生中的重大喜事,因此自古以来,民间对婚礼全过程中的各种礼仪,特别是男女双方的合婚仪式高度重视,认为任何细节上的疏忽可能会影响个人乃至家族的兴衰成败,因此,婚嫁期间的所有言行举止都带有浓厚的择吉倾向。
1、五行择吉的起源
在交换婚帖确定婚姻关系后,下一步便是选定结婚的具体日期。在周公制定的“六礼”中,这一环节被称为“请期”,即男方在送上聘礼之后,再次委托媒人向女方请求挑选迎娶的具体时间,因此民间通常称之为“选日子”。实际上,“请”这个词更多是一种谦辞,体现了“不敢独断”的态度,因为大多数情况下,实际是由男方预先确定好日期后再告知女方。正如宋代程颢、程颐所言:“请期实告婚期也,必先礼请以示谦”(《二程表》)。不过,在实际操作中,也有部分情况是真正意义上的“请”,例如一些人深信“坐床喜”,希望新婚之夜就能让妻子受孕,因此需要避免女性的生理周期,这就需要通过“请”的方式征求对方意见。此外,也有男女双方共同寻找专业人士选定婚期的情况,这时采用“请”的方式更能体现谦逊和谐。
选日的依据主要是“择吉”。古人认为婚姻关系的建立是“天作之合”,因此结婚的日子和时辰也应顺应天时才能带来好结果。先秦至秦汉时期,选择吉日良辰的方法主要依赖于占卜,占卜师通过观察卜骨上的裂纹来判断吉凶,如《史记·龟策列传》中提到:“横吉榆仰首俯,……可居家室,以娶妻嫁女”。后来,阴阳家、风水家、星命家等各类“专家”纷纷涉足为他人挑选婚期的业务,导致各种理论相互冲突。有一次,汉武帝召集众家前来询问某日是否适宜娶亲,结果“五行家曰可,堪舆家曰不可,建除家曰不吉,从辰家曰大凶,历家曰小凶,天人家曰小吉,太乙家曰大吉”,各家争论不休,场面十分激烈。最终由汉武帝亲自裁定:“避诸死忌,以五行为主”。自此,五行占卜成为选择婚期的主要方法,并逐渐融合多种流派,逐步形成了一套复杂的婚姻择吉体系。旧时的算命先生大多收藏有一本《增补诸家选择万全玉匣记》,这就是他们从事这项工作的权威参考书籍。
2、“遵循老黄历行事”
嫁娶选择吉日的重要依据之一是所谓的“神煞”运行规律。人们在查看老黄历时常常会看到诸如“是日月破,大事不宜”、“是日吉星天德”之类的标注,其中“月破”、“天德”便是这些神煞的名字。神煞分为吉神和凶神两类,嫁娶的时间选择需先确认这一天由哪位神煞在哪个方位掌管,再据此做出相应的趋吉避凶安排。例如,“岁德”作为年神中的吉神,其所处之地会带来诸多福气,自然是非常适合举办婚礼的好年份;但如果遇到凶神“太岁”降临,则必须尽量避开。过去还有“当梁年”不宜结婚的说法:古人认为子、午、卯、酉年为“当梁年”,认为这些年间不适合结婚。晋代张华在《感婚赋》中写道:“彼婚姻之俗忌兮,恶当梁之在斯。”说的就是这种传统习俗。至于其中的原因,现在已经难以考证。相反,很多人会选择在“兔年”的下半年结婚,期望能在“龙年”生育“龙子”,因此兔年也被视为吉利的婚期。然而,卯属兔,卯又是“当梁年”,而龙被认为是吉年,这样的矛盾该如何解释呢?选定年份之后,还需进一步挑选月份、日期和具体时刻,其选择标准与选年类似。比如,“月德”、“月德合”等均为值月吉神,最适合嫁娶;而“月建”则是吉凶诸神的统帅,不宜用于婚姻。根据《增补诸家选择万全玉匣记》的内容,嫁娶最理想的状态是天德、月德、天赦、天喜、三合、六合等诸吉神同时处于有利位置,这样年、月、日、时均属吉象;反之,如果遇到月破、平日、劫煞、厌对、大时、天吏、四废、五墓、往亡、八专等诸凶神集中出现,则年、月、日、时皆为凶象,绝对不能举行喜庆活动。为了吸引顾客,印书商故意简化了这些普通人难以理解的复杂理论,制作出大量带有每日宜忌说明的老黄历,那些善于节省开支的人只需“参照老黄历行事”即可。除了阴阳五行和神煞轮值之外,民间还有许多关于选择吉日良辰的传统习惯和避凶趋吉的理念。例如,《周礼》引用《夏小正》记载:“二月,冠子嫁女之时。”认为春季是适宜嫁娶的时节。为什么呢?《白虎通·嫁娶》给出了解释:春天是阴阳交汇、万物复苏的季节,男女结合就如同阴阳调和,因此春季结婚符合天时。也有人认为秋季更适合嫁娶,《诗经·卫风·氓》中写道:“匪我衍期,子无良媒,将子无怒,秋以为期。”翻译成现代汉语大致意思是:“并非我失信,而是你未找到合适的媒人;请你不要生气,秋天才是我们的婚期。”农村地区的人更倾向于在年底娶亲,一方面是因为迎娶前需要准备丰厚的聘礼,农民们只有等到秋收后才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到了冬季农闲时才有充裕的时间筹备婚礼;另一方面,据传每年腊月二十四日灶王爷会上天述职,直到除夕才会返回人间。在这段空档期内,没有鬼神监督人间善恶,所以可以尽情庆祝,毫无禁忌。俗话说:“无论贫富,娶个媳妇过年”,正是这种观念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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