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确实可以修改自己的名字,申请姓名变更时需准备的资料包括个人书面申请、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以及能够证明变更理由正当性的原始文件等。然后向户口管理部门提交变更登记请求。
对于未满十八周岁的个体,若需变更姓名,则由其本人或监护人(父母或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提出申请。而年满十八周岁以上的成年人,则需自行向户口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姓名变更所需的材料通常包括:个人书面申请、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能证明变更理由成立的原始证明文件;若为在职人员,还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变更的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
完成改名后,原有的身份证需重新办理,确保新身份证上的名字与户口本一致。户籍档案中还会记录下之前的曾用名信息。未成年人在十六岁时办理身份证时即可同步修改姓名,无需额外花费。但若是在成年后,尤其是进入大学或就业后再改名,则可能会带来较大不便。
《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明确指出,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自主决定、使用并依法更改自己的姓名,同时禁止他人非法干涉、盗用或冒用。《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进一步规定,十八岁以上公民若需变更姓名,应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当公民的姓名权遭受侵害时,有权要求侵权方停止侵害行为,恢复名誉,消除负面影响,并公开道歉。因此,如果申请修改姓名遭到拒绝,或者对姓名使用的字符加以限制,从法律角度讲,这都构成了对公民姓名权的侵犯,当事人可通过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由想要改名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提交申请,并详细阐述改名的理由,随后至当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手续,必要时还需提供变更或更正的相关证明。未满十八岁的申请人需由本人或其父母、收养人代为申请;已满十八岁的,则需由本人直接申请。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十八条规定,

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民法通则》第99条规定
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公民变更姓名
你好;朋友。根据我国户籍制度规定。迁移户口肯定不能改动户口上姓名的。朋友。 要想改姓名。必须提供充分理由。得到派出所工作人员的认可后。才可以上报市公安局申请。同意后。才可以办理改名字。否则。很难改名字的。朋友。一家人户口上可以有三个姓。因为来自不同家庭组合。比如父母两个姓、宝宝是寄养的。明白后。能否采纳和评价?
户口本上的名字和姓可以改吗?户口本上的名字和姓。一般的情况下也可以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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